一、参保对象凡在浙江省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在确认怀孕至妊娠终止的一个生育周期内,可享受一次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若中途终止妊娠,下次怀孕可重新享受新周期福利。二、服务包内容(全周期一站式保障)本服务包为从怀孕到产后的“全流程保障大礼包”,涵盖四大核心模块:类型服务包主要内容标准备注产前检查血常规、唐氏筛查、彩超等20余项孕...
一、亲情账户面向老人、小孩等不便操作智能设备的人群。绑定后可在手机上代为展示家人医保码,实现挂号、缴费、购药等全流程服务,享受家人的医保待遇。绑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首页「亲情账户」→ 填信息、上传证件、签名确认。(不涉及资金往来,仅代为展码操作)二、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授权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用于看病、买...
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并符合医疗规定转外地医院(仅限上海、北京),由主管医生填写医保转外地诊治审批单,科主任同意签字,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交患者或家属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外手续。
省级医保、市级医保的参保人员因病情确需使用特殊药品、诊疗项目→经管医生填写《浙江省省级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治疗申请单》、《浙江省省级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限制使用范围药品使用审批单》或《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种治疗备案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审批单》——→医保办审核备案、获取审批号——→临床医师输入即可。省一卡通参保人员需按医保所在地医保部门相关政策进...
凡符合杭州市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市级子女统筹医疗费的,自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病需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若出院时已按规定办理了参保手续,则可实时按医保结算医疗费;若出院时(仍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的),仍末办理参保手续,则需先为新生儿办理自费结算,出院后30天内可凭基本基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以下情况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