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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室内、室外绿化租赁养护服务比选
作者:总务科信息来源:浙大妇院宣传中心发布时间:2019/02/12 10:35:00

本次项目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采购方)室内、室外绿化租赁养护服务比选,详细情况如下:

一、服务范围:

1、全院室内公共区域绿化租赁养护共计345盆植物 。大型植物1.2-2米30盆,0.5米-1.2米158盆,0.5米以下157盆。

2、全院行政科室及部分相关科室室内绿化养护(非租赁)预估200盆左右。

3、医院室外(含屋顶)绿化养护共计3825平方左右(季节性草花或苗木品种更换费用,按实际发生数另行计算)。

二、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专业绿化养护管理的经营许可证;

三、服务期限:一年(如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四、选择方式:比选。

五、预算控制价:9.2万。

六、具体技术要求:

1.室内:

1.1所租摆的植物,由乙方根据季节每周1-2次派员负责养护,浇水、修剪、施肥,搞卫生,并根据植物的状况予以安排调换,保持植物叶面,花盆,底盘干净卫生美观整洁。

1.2租摆植物品种:大盆植物包括散尾葵、绿萝、竹笼、夏威夷、金钱树、大吊萝、龙须铁、鸭脚木等,中盆植物包括一叶兰,清香木、孔雀竹芋、螺纹铁、袖珍椰子、巴西美人等,小盆植物包括红掌、一品红、发财树、红星、富贵竹等。合理安排品种摆放,重要、醒目区域以花卉为主,不应过于单一,同时应根据季节变换定期对品种进行更换。

1.3所租摆的植物因不适应环境而造成萎蔫、不美观的,由乙方及时调换,乙方应保证日常工作日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解决,节假日期间3天内予以落实解决。植物因自然凋谢,由乙方自行承担更换。

1.4非租赁植物如出现萎蔫、凋谢等情况,经院方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采购更换,非租赁植物的养护要求同租赁养护的植物要求一致。

2、室外:

2.1乙方指派1个作业人员(要求作业人员相对固定,不得频繁变换)按合同要求,在医院院区进行约定的绿化养护工作;同时,乙方应每月不少于1次派专业园艺师到甲方院区指导绿化养护工作(包含室内、室外绿化植物的养护工作,室内特别是重要、醒目区域植物摆放的美观性、合理性等)。乙方应根据天气、季节等不同因素及绿化养护的需求,合理安排绿化养护频次,特别是高温季节浇水时间应做适时调整,确保植物成活。

2.2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但与甲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乙方保证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的标准,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2.3认真完成《绿化养护作业质量标准》(见附件四)中规定的绿化养护作业内容、工作频率和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确保绿化养护质量。

2.4乙方应教育员工爱护院区内建筑物及室内、室外各种设施设备,做好员工节水节电的管理。

2.5合同期间乙方配置的作业人员仍属乙方职工,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由乙方自理;甲方与乙方配置的作业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用工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6规范管理、文明作业,切实做好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为其项目实施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做好员工的职业培训。乙方自行负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在操作现场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事故、治安事故以及业主财务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7乙方应按照事先制定的养护标准,做好绿地植物的修剪、治虫、锄草、施肥、浇水、抗灾和绿地的日常养护工作,并保持种植地的整洁和美观,确保树木保活率100%(除不可抗力因素),地被植物的保活率95%,并对死亡的苗木合理翻种。

2.8乙方在绿化养护过程中所使用的化肥、农药、药品等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2.9甲乙双方做好有关绿化养护的交接验收。

2.10对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的服务项目,乙方负责无偿整改。

2.11乙方不得将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范围转让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2.12完成修剪下来树枝、杂物清扫,并清运出院区。

2.13乙方提供一切绿化养护中需要用到的任何机器与材料。

七、评审说明: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 40 分、资信和技术分60分,总分最高者中标。

       2、比选时间:2019年2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3、请于2019年2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和投标文件(须盖单位公章)密封交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1号楼15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学士路1号,联系人:姚文杰,联系电话: 0571-89991062)。

 

 

 

 

 

 

 

 

 

 

 

 

 

 

 

 

 

附件1

评分细则

1、资信、技术及其他部分评审(满分60分)

序号

评分标准及说明

分值

1

供应商社会信誉度,履约服务能力(根据提供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企业AAA级信用等级、政府及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用户评价、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由评委会综合评定)

优:4~5分

良:2~3分

一般级以下:0~1分

2

根据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提供的类似项目供货业绩进行评分,提供成交通知书或维保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每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10分;

0~10分

3

针对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比,优秀得8-10分,合格得5-7分,一般得2-4分,较差得0-1分。

0~10分

4

绿化养护方案针对性性、合理性及全面性,由评委会综合评定。

优秀:8~10分

合格:5~7分

一般:2~4分

较差:0~1分

5

室内植物摆放方案针对性性、合理性及全面性,由评委会综合评定。

优秀:7~8分

合格:5~6分

一般:2~4分

较差:0~1分

6

技术服务保证能力及保证措施及相关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机构距离采购人的便利程度、服务承诺的具体说明。

优秀:4~6分

一般:2~3分

较差:0~1分

7

公司内部作业人员具备专业绿化上岗资质(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综合评比。

优秀:4~6分

一般:2~3分

较差:0~1分

8

其他: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条件和承诺等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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