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项目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采购方)机械停车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比选,详细情况如下:
一、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
二、服务期限:一年(如服务期内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三、选择方式:比选。
四、预算控制价:9.1万。
五、服务范围及方式: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三号楼机械停车设备:
停车设备类型 | 车位数 |
PSH2 | 172车位 |
MINI | 5组 |
服务方式:大包,指提供劳务,并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和自然损坏的零部件(不包含年检费用)。
六、服务要求:
1、积极配合院方办理立体车库设备年检申报手续,通过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2、定期对停车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院方紧急召修后,30分内到场,提供召修服务;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维保单位将随时听取院方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5、免费调换在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和自然损坏的零部件,更换材料必须登记确认。
6、明确立体车库日常的维护、保养、维修和紧急救援服务。
7、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维保单位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维保单位承担。
8、机械车库运行期间发生故障,因设备原因引发车库自身事故,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
9、维保确须更换的车库设备配件、材料须经维保单位确认,费用由维保单位承担。
10、维保单位负责对立体车库进行投保,保险费由维保单位承担。
11、在承包期内,维保单位所有人员的事故由维保单位自行全权负责(如维保单位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院方在维保单位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七、技术要求:
1、每月由维保单位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停车库进行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具体保养内容见附件一),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全面维修保养,确保停车库正常运行。
2、维保服务内容:按要求系统地检查、调整、润滑,并根据设备状态要求,修理或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
3、维护安全标准
服务标准、规范和检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GB 17907-2010
《机械式停车场安全规范总则》 JB/G 5106-1998
《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JB/T10545-2006
以上法律、规则、规范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4、检查及年检:在国家安全检测机构对停车库年检前,维保单位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保单位协助国家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年检。
5、部件更换:维保单位需储存合理数量的专用备件和更换零件,以备必要时的更换。
6、召修服务:维保单位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接到院方召修电话,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除外)。
八、评审说明: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 30 分、资信和技术分70分,总分最高者中标。
2、比选时间:2019年6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请于2019年6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单和投标文件(须盖单位公章)密封交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1号楼14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学士路1号,联系人:姚文杰,联系电话: 0571-8999106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机械停车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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